福州大学公文处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学校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和上级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结合学校公文处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办公室是学校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机构,并负责对学院、机关部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 常用公文种类
第五条 学校常用的公文种类有:
(一)决议。适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作出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四)意见。适用于对重大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六)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七)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一)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六条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 “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十六)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以学校名义行文的标注福州大学办公室印发,以学院、部处、单位名义行文的标注学院、部处、单位印发,印发日期以付印日期为准。
(十八)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第七条 公文的版式按照《福州大学公文格式细则》执行。
第八条 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
第十条 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十一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二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第十三条 向上级机关行文,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第十四条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第十五条 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向学校领导报送的公文,一般应先送学校办公室,再由学校办公室转呈校领导。
第十六条 凡向上级机关行文,给其它机关函件,学校全局性的决定、决议、工作部署、重要通知、通报,重要的规章制度的颁布等,均应以学校名义行文。
第十七条 学院、机关部处、单位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属单位行文,或相互行文、联合行文。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须经会签后方可行文。除学校办公室外,学院、机关部处、单位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第十八条 学校向各单位的重要行文,必要时要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第五章 公文拟制
第十九条 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
第二十条 公文起草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二)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
(三)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
(四)文种正确,格式规范。
(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
(六)公文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起草单位必须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力求达成一致。
(七)单位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
第二十一条 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
(一)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
(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
(三)涉及有关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四)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规范。
(五)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关要求。
需要发文机关审议的重要公文文稿,审议前由发文机关办公室进行初核。
第二十二条 以学校党委、行政名义以及以学校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拟稿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应送学校办公室核稿。紧急公文,学校办公室可优先进行审核办理。须呈校领导审批的公文,未经学校办公室核稿,领导一般不要签发。特殊情况,领导签发后的公文,仍必须经过学校办公室核稿手续,方可行文。以部门名义制发的公文,由拟稿部门负责人或专人核稿后,呈部门领导审核签发。
学校办公室应与拟搞部门密切配合,遇到问题时,应及时协商处理。文稿需作重大修改时应由拟稿部门负责修改,学校办公室作了较大修改的文稿应同拟稿部门协商后,再呈领导审核和签发。字迹潦草或修改较多的文稿,应退回拟稿部门眷抄清楚再呈领导签发。
第二十三条 公文的签发必须严格按照职责权限。
(一)凡以学校名义上报或下发的公文由学校正职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发。以学院、机关部处、单位名义上报或下发的公文,由学院、部处、单位领导签发。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单位的领导签发。
(二)签发人应签署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
(三)以学校党委、行政以及学校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公文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拟稿部门应先送有关部门会签后,送校办公室审核,再送领导签字。
第六章 公文办理
第二十四条 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
第二十五条 收文办理的主要程序是: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答复。上级及外来公文,由学校办公室机要室负责收文,经学校办公室主任拟办后分发。
(一)机要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来文的密封、编号、正文和附件的份数、页数,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查明情况,妥善处理。登记要详细清楚,分发要及时、准确。
(二)凡需办理的公文,机要人员应根据拟办意见,依照各部门的业务分工分文注办。涉及到几个部门的公文,送主办部门办理,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提出处理或办理意见,再呈分管校领导审批。紧急公文,分文时应注明处理时限。
(三)承办部门收到公文后,应主动积极办理,不得拖延积压。紧急公文应随到随办。来文不需复文或可用其它形式办理者,承办人员应将办理结果记录在承办单位的处理栏内,以便归档检查。
(四)凡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主办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上报的公文,如有关方面意见不一致,要如实反映。
(五)凡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公文,应认真自行处理。需向领导请示或同有关部门商榷的问题,可采取面谈,会商等方式处理。
(六)各级领导批办公文,要认真负责。批文要有明确的意见,并签署姓名和批示时间。
(七)学校办公室和学院、机关部处、单位要建立公文催办检查和反馈制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第二十六条 发文办理的主要程序是:复核、登记、印制、核发。
(一)复核。已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
(二)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以学校党委、行政名义制发的公文,经签发后,根据发文字号分类,到校机要室编发文字号。
(三)印制。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
(四)核发。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凡需定期收回的公文,应注明收回期限。
第二十七条 加盖印章的公文。
(一)以学校党委、行政以及学校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须持经签发的文稿,学校办公室机要室方予用印。
(二)非正式公文的用印,应经学校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并在用印单上签字。
(三)监印人发现公文不符合本规定要求(包括行文格式和程序),有责任向用印人提出意见,经修正后,方予用印。
(四)用印时应将公文定稿、正本及有关材料留下存档。
第二十八条 涉密公文应当通过机要交通、邮政机要通信、城市机要文件交换站或者收发件机关机要收发人员进行传递,通过密码电报或者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传输。
第二十九条 公文办结后,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有关归档范围和期限按学校关于文书档案归档规定办理。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归档。
第七章 公文管理
第三十条 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公文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公文效用。
第三十一条 公文由各单位办公室或者专人统一管理。设立党委的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
第三十二条 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三十三条 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批准。涉密公文公开发布前应当履行解密程序。公开发布的时间、形式和渠道,由发文机关确定。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复制、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戳记。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名称、日期。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
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戳记。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名称、日期。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
第三十五条 公文的撤销和废止,由发文机关、上级机关或者权力机关根据职权范围和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文被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公文被废止的,视为自废止之日起失效。
第三十六条 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
第三十七条 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涉密公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确保不丢失、不漏销。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涉密公文。
第三十八条 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机关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经整理后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应进行调整。专职按学校关于文书档案归档规定办理。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所在机关应当督促其将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法规、规章方面的公文,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外事方面的公文,依照外事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本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12月5日发布的《福州大学机关公文处理规程》停止执行。?xml:namespace>
福州大学公文格式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福建省党的机关文件印制规范》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结合学校公文处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编有正式发文字号的福州大学各类公文,未编发文字号的公文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公文版式要求
第三条 公文用纸一律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规格210mm×297mm),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
第四条 排版规格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页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第五条 本细则将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包括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等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等部分;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割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包括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等部分。页码位于版心外。
第六条 公文一般缮印在A3纸折页上。若公文篇幅可以在两面内表述,也可以缮印在一张A4纸上。不得在A3纸折页中插页。
第七条 公文应当左侧装订,采用骑马订、平订或胶订,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平订的订位为两钉外订眼距版面上下边缘各70mm处,允许误差±4mm。骑马订订锯均订在折缝线上,平订钉距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裁切后的成品尺寸允许误差±2mm,四角成90°,无毛茬或缺损。
包本装订公文的封皮(封面、书脊、封底)与书芯应吻合、包紧、包平、不脱落。
第三章 公文格式要素编排要求
第八条 涉密公文(包括绝密、机密、秘密)均需标注份号。份号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密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不标识保密期限时,密级两字之间空开一字;标注保密期限时,在密级之后编排“★保密期限”,如“秘密★3年”。
第九条 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两字之间空开一字。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排列。
第十条 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即发文机关标志上边缘至上页边为72mm。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的高宽不得大于上级机关(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福州大学标志字号为18mm×13mm),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
联合行文时,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一般主办机关排列在前;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与同级或相应的党的机关、行政机关、军队机关、人民团体联合行文,按照党、政、军、群的顺序排列。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第十一条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发文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当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见格式一、六)
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联合行文时,只能标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居中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
第十二条 上行文(包括请示、报告、意见)必须标注签发人姓名。签发人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签发人”三字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见格式二)
如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照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编排,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
第十三条 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标题一般不超过50个字,不超过三行。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要加书名号之外,一般不用其他标点符号。
第十四条 公文的主送机关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顶格编排在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回行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主送机关应当使用全称、规范化的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
第十五条 文件首页必须显示正文。公文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在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用“一、”“(一)”“1”“(1)”标注;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数字、年份不能折行。
第十六条 如有附件,应当有附件说明。即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时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首字对齐。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表述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见格式三)
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第十七条 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当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一般右空四字编排。
第十八条 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立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印章用红色。
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见格式十)
为简化手续和提高效率,联合上行文的发文机关署名只有主办机关时,可以只加盖主办机关印章。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成文日期时,应当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注“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第十九条 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第二十条 转发上级机关或省直有关单位文件时,被转发的公文,应隐去其发文机关标志和版记,在标题下一行标明其发文字号,在该公文的落款处写上其机关名称和成文日期。(见格式四)
第二十一条 被批转或转发校内单位的公文或文字材料,应隐去原发文机关标志和版记,其标题一般不冠机关名称,在标题下一行注明机关名称,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加括号标注。(见格式五)
第二十二条 公文如有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抄送”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如需把主送机关移至版记,除将“抄送”二字改成“主送”外,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既有主送机关又有抄送机关时,应当将主送机关置于抄送机关之上一行,之间不加分隔线。对不同系统的机关,应当根据主送或抄送对象,按照党、政、军、群、人大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的顺序分行排列。
第二十三条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以学校党委、行政名义行文的公文,印发机关统称福州大学办公室,以学院、部处、单位名义行文的公文,印发机关标注相应的学院、部处、单位。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当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后加“印发”二字。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
版记中如有其他要素,应当将其与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用一条细分隔线隔开。
版记应当编排在公文最后一面,如果附件是公文,该公文后面也有版记,应当隐去被转载公文的原版记。正式公文应当标识自己的版记。
第二十四条 页码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第二十五条 学校各类纪要标志由“××××××纪要”组成,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使用红色小标宋字。发文字号由年份和序号组成,放在分隔线之上居中。专题会议纪要一般要有反映会议内容的标题,置于分隔线这下、正文之上。
标注出席人员名单,一般用3号黑体字,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编排“出席”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仿宋体字标注出席人姓名,必要时标注单位,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
标注请假和列席人员名单,除依次另起一行并将“出席”改为“请假”或“列席”外,编排方法同出席人员名单。
如需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应当顶格居版心左边缘编排在版心左上角,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纪要不加盖印章。
纪要不分主送机关、抄送机关,只设“分送”,分头标注方法同抄送机关。(见格式七、八、九)
第四章 版头纸使用范围
第二十六条 标有发文机关标识的公文用纸称版头纸。印制公文的版头纸应根据不同发文单位分别使用,以保证公文格式的统一、规范。
(一)以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名义行文的各类公文(除“函”之外),使用“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文件”版头纸。
(二)以福州大学名义行文的各类公文(除“函”之外),使用“福州大学文件”版头纸。
(三)校党委常委会议纪要、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学校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分别用“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会议纪要”、“福州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福州大学专题会议纪要”版头纸。
(四)以校党委和校行政名义发出的“函”,分别使用“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福州大学”版头纸。
(五)以校党委和校行政名义联合行文的公文,用“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文件”版头纸,各学院、部处、单位联合行文的公文,用主办单位的版头纸。
(六)以学院、部处、单位名义行文的公文,用学院、部处、单位的版头(如“福州大学人事处”)或“福州大学”版头纸。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12月5日发布的《福州大学机关公文格式细则》停止执行。
公文格式样本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文件
福大×〔××××〕×号
★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的决定
××××××:
××××××××××××××××××××××××××××××××××××××××××××××××××××××××××××××××××××××××××××××××××××××××××××××××××××××××××××××××××××××××××××××××××××××××××××××××××××××××××××××××××××××××××××××××××××××××××××××××××××××××××××××××××××××××××××××××××××。
××××××××××××××××××××××××××××××××××××××××××××××××××××
××××××××××××××××××××××××××××××××××××××××××××××××××××××××××××××××××××××××××××××××××××××××××××。
(公章)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年××月××日
———————————————————————————
福州大学党委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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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文件
福大×〔××××〕×号 签发人:×××
★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的请示
××××××:
××××××××××××××××××××××××××××××××××××××××××××××××××××××××××××××××××××××××××××××××××××××××××××××××××××××××××××××××××××××××××××××××××××××××××××××××××××××××××××××××××××××××××××××××××××××××××××××××××××××××××××××××××××××××××××××××××××。
××××××××××××××××××××××××××××××××××××××××××××××××××××
××××××××××××××××××××××××××××××××××××××××××××××××××××××××××××××××××××××××××××××××××××××××××××。
(公章)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年××月××日
(联系人:××× 电话:0591-××××××××)
———————————————————————————
福州大学党委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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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州 大 学
福大×〔××××〕×号
福州大学关于××××××××的通知
×××,×××,×××:
××××××××××××××××××××××××××××××××××××××××××××××××××××××××××××××××××××××××××××××××××××××××××××××××××××××××××××××××××××××××××××××××××××××××××××××××××××××××××××××××××××××××××××××××××××××××××××××××××××××××××××××××××××××××××××××××××××。
××××××××××××××××××××××××××××××××××××××××××××××××××××
××××××××××××××××××××××××××××××××××××××××××××××××××××××××××××××××××××××××××××××××××××××××××××。
附件:1.××××××××××××
2.××××××××××××
(公章)
福 州 大 学
××××年××月××日
附件2
××××××××××××××××
××××××××××××××××××××××××××××××××××××××××××××××××××××××××××××××××××××××××××××××××××××××××××××××××××××××××××××××××××××××××××××××××××××××××××××××××××××××××××××××××××××××××××××××××××××××××××××××××××××××××××××××××××××××××××××××××××××。
———————————————————————————
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文件
福大×〔××××〕×号
★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转发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的通知
××××××:
××××××××××××××××××××××××××××××××××××××××××××××××××××××××××××××××××××××××××××××××××××××××××××××××××××××××××××××××××××××××××××××××××××××××××××××××××××××××××××××××××××××××××××××××××××××××××××××××××××××××××××××××××××××××××××××××××××。
×××××××××××××××××××××××××
×××××××××××××××××××××××××××××××××××××××××××××××××××××××××××××××××××××××××××××××××××××××××××××××××××××××××××××××××××××××。
(公章)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年××月××日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的通知
闽委教×〔××××〕×号
××××××:
××××××××××××××××××××××××××××××××××××××××××××××××××××××××××××××××××××××××××××××××××××××××××××××××××××××××××××××××××××××××××××××××××××××××××××××××××××××××××××××××××××××××××××××××××××××××××××××××××××××××××××××××××××××××××××××××××××。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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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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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党委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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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文件
福大×〔××××〕×号
福州大学批转××××××××
关于×××××××××××意见的通知
××××××:
××××××××××××××××××××××××××××××××××××××××××××××××××××××××××××××××××××××××××××××××××××××××××××××××。
(公章)
福 州 大 学
××××年××月××日
关于×××××××××××××的意见
××处
(××××年××月××日)
××××××××××××××××××××××××××××××××××××××××××××××××××××××××××××××××××××××××××××××××××××××××××××××××××××××××××××××××××××××××××××××××××××××××××××××××××××××××××××××××××××××××××××××××××××××××××××××××××××××××××××××××××××××××××××××××××××。
———————————————————————————
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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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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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州 大 学
福大×函〔××××〕×号
福州大学关于××××××××
××××××××的函
×××:
×××××××××××××××××××××××××××××××××××××××××××××××××××××××××××××××××××××××××××××××××××××××××××××××××××××××××××××××××××××××××××××××××××××××××××××××××××××××××××××××××××××××××××××××××××××××××××××××××××××××××。
××××××××××××××××××××××××××××××××××××××××××××××××××××
××××××××××××××××××××××××××××××××××××××××××××××××××××××××××××××××××××××××××××××××××××××××××××。
××××
(公章)
福 州 大 学
××××年××月××日
———————————————————————————
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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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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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会议纪要
〔××××〕××号
××××年××月××日上(下)午,×××同志主持召开校党委常委会议,××××××××××××××××××。
一、×××××××××
××××××××××××××××××××××××××××××××××××××××××××××××××××××××××××××。
二、××××××××××
×××××××××××××××××××××××××××××××××××××××××××××××××××××××××××××××××××××××××××。
三、×××××××××××
×××××××××××××××××××××××××××××××××××××××××××××××××××××××××××××××××××××××××××××××
×××××××××××××××××××××××××××××××××××××××××××××××××××××××××××××××××××。
出 席:××× ××× ××× ××× ×××
××× ××× ×××
请 假:××× ×××
列 席:××× ××× ××× ×××
记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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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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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党委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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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
〔××××〕××号
××××年××月××日上(下)午,×××同志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议,××××××××××××××××××。
一、×××××××××
××××××××××××××××××××××××××××××××××××××××××××××××××××××××××××××。
二、××××××××××
×××××××××××××××××××××××××××××××××××××××××××××××××××××××××××××××××××××××××××。
三、×××××××××××
××××××××××××××××××××××××××××××××××××××××××××××××××××
××××××××××××××××××××××××××××××××××××××××××××××××××××××××××××××××××××××××××××××××××××××××××××××。
出 席:××× ××× ××× ××× ×××
××× ××× ×××
请 假:××× ×××
列 席:××× ××× ××× ×××
记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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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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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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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专题会议纪要
〔××××〕××号
关于×××××××××××××××的纪要
×××××××××××××××××××××××××××××××××××××××××××××××××××××××××××××××××××××××××××××××××××××××××××××××××××××××××××××××××××××××××××××××××××××××××。
×××××××××××××××××××××××××××××××××××××××××××××××××××××××××××××××××××××××××××××××××××××××××××××××××××××××××××××××××××××××。
××××××××××××××××××××××××××××××××××××××××××××××××××××××××××××××××××××××××××××××××××××××××××××。
参加会议人员:
××× ××× ××× ××× ××× ×××
××× ××× ×××
记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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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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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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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党委办公室
党办〔××××〕××号
党委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
关于×××××××××××××的通知
×××,×××,×××:
××××××××××××××××××××××××××××××××××××××××××××××××××××××××××××××××××××××××××××××××××××××××××××××××××××××××××××××××××××××××××××××××××××××××××××××××××××××××××××××××××××××××××××××××××××××××××××××××××××××××××××××××××××××××××××××××××××。
××××××××××××××××××××××××××××××××××××××××××××××××××××××××××××××××××××××××××××××××××××××××××××××××××××××××××××××××××××××××××××××××××××××××××××××××。
党委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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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党委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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