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借用单位请下载、填写附件中的《福州大学体育场馆使用申请表》和借用须知【正反面打印;经办人应为在职教工(特殊情况除外)】,由学院(单位)领导(指副书记、副院长、副处长以上)在借用单位负责人栏和下页借用须知上签字后加盖公章,以示本单位对借用该场馆组织相关活动的必要性和安全工作等予以确认和负责,提前3天以上交体育教学研究部办理场馆借用手续(注:申请表交至风雨操场207室)。
联系电话:22865198
附件:
1、福州大学宏晖•文体综合馆管理办法(暂行)
2、福州大学体育场馆管理暂行规定
体育教学研究部
2020年10月13日